来美国的几年来,我去过很多次纽约,却从未写过纽约。这个城市好比于我,因为太熟悉,感情至深,要写的时候却无从下笔。在爱荷华,你可以是一个小镇姑娘;在,你可以是个大学学生;在夏威夷,你可以是个每天听音乐写诗的嬉皮士;在迈阿密,你可以是个脚蹬十厘米高跟鞋的派对动物。但是在纽约,你可以是这一切。那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城市,每个人似乎都能在这三百平方英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和属于自己的人群,那也是个非常喧嚣的城市,汽车喇叭声、人声、音乐声交杂一片。那同时是一个非常智慧的城市,聚集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思想的一群人;那还是个非常孤独的城市,在穿梭的地下通道里,在庞大的布鲁克林大桥上,在的火锅店里,在上东区的高档公寓中,你总能听见轻轻的一声叹息。
在纽约的五个区中,我最熟悉的便是曼哈顿。曼哈顿分三个区,上城、中城和下城。上城比较富裕,是有钱人的居住区,也比较无聊,除了大都会博物馆和中央公园以外也没有什么可以看的;中城和下城就要有意思很多,有各种商业区、各种小吃、各种有意思的酒吧和咖啡馆。
好友M是典型的在纽约的中国留学生。、网络、熟人全都用上,和另一个姑娘在28街租了一间小屋。“怎么样也比住学校宿舍便宜。”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帮我打开门,面前是一条弥漫着中餐馆味道的狭窄的走廊,尽头是摇摇晃晃的木楼梯。楼梯便看见她的小房间,打开门是温馨的宜家小沙发,还有堆成山的书本。
租金很贵,屋子很小,两个人共享一间一室的屋子。在楼下吃饭写作业,楼上隔出来一个只能爬行前进的阁楼,阁楼上放两张床睡觉。厕所、浴室和厨房挤在一个小小的五平方米的空间里,马桶旁边便是锅台。窗户用黑色的纸蒙上,因为窗外是光秃秃的平台和烟囱,寂寥得让寒。冬天的时候就连鸟儿都不肯光顾这一片灰秃秃的地盘。
M在纽约待了两年,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纽约客了。她知道曼哈顿最便宜最好的二手衣服店,也知道哪家咖啡馆在周日有最好吃的早午餐,在周末她会坐地铁去布鲁克林的酒吧看后海大鲨鱼的演出,在暖洋洋的秋日下午她也会走到联合广场去,然后在长椅上坐下来,读一本书,用手里的面包喂鸽子。她说街边的小吃是最好的,那些中东的鸡肉卷和金灿灿的炒饭比大餐馆里端出的高级菜肴要入味许多,她说不要去的中餐馆,的中餐馆更好吃,那里的蛋挞做得比澳门的蛋挞还要美味。
M在纽约大学读书,我曾去那里等她放学一起坐校车回家。纽约大学位于曼哈顿时尚而嬉皮的街区,一都是模特一般的各色达人。M说她已经不在乎时尚这个东西了,因为在这里,想与众不同都是特别难的事情。况且在一个大城市里,自己显得特别小,所以,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于是我从23街走起,往前去大都会博物馆,在夏日的下午经过宾州火车站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再走到时代广场,看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在纷繁的广告牌前拍照留念。再往前走是洛克菲勒中心,圣诞节的时候有擎天的闪亮圣诞树,树下是冰场,年轻的情侣在冰面上握着手滑冰。接下来再走几个街区就到了中央公园,阳媚的下午会有家长带着孩子在草坪上踢足球,会有下了课的大学生在抛飞碟,篮球场上聚满了挥汗如雨的陌生人,因为运动而走到一起。
边有上东区热爱健身的家庭主妇,她们牵着狗在疾行,也有嬉皮士,戴着五颜六色的发带和墨镜倚在大树下弹吉他,也有卖刨冰的老大叔,搬着椅子看着做着生意。那是城市的一个美好的角落,有着数不清的故事。
买一盘边的中东炒饭,坐在大都会博物馆门口的台阶上看行人,看面前川流不息的车辆,然后就能想起那些好莱坞老电影里的经典镜头。这个城市以如此标志性的形态在影片中存在了将近一百年,可是她却从未过时,越活越有韵味,越活越成熟,越活越吸引人。
你看那些鸽子,它们现在在天上飞过,在五十年代的爱情电影里她们也曾在同一片天下扇着翅膀。这个城市是时间的记录者。
夜幕来临以后的纽约活力四射。纽约大学周围一圈一圈的酒吧、咖啡馆和餐馆都喧嚣起来。门外精致的凳子上坐满了人,门里有拿着酒杯闲聊的年轻上班族,在星期五的晚上出来放松,并且不知疲倦地寻找猎物。穿过这一片人群,拐个弯,走进一座公寓,乘电梯到顶楼,能够看见附近一片的平台上都在开着音乐。远处,有些许星的微光。听,仿佛是那首老的爵士乐,在唱着《纽约,纽约》。 王逅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