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委员“开征拥堵费”,市政协答复表示,市交通委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在充分借鉴新加坡、伦敦等城市经验上,初步制定了本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和技术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
交通拥堵费是指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其本质上是一种交通需求管理的经济手段,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来城市道高峰期的车流密度,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目的,提高整个城市交通的运营效率。
新加坡1975年起在市中心6平方公里的控制区域,对进入的车辆每天收费3新元的“道拥堵费”,公交车除外。
英国伦敦和,于2003年和2007年先后开始对市中心的车辆征收“道拥堵费”。伦敦对进入市中心的小车征收道拥堵费后,每天进入市中心的小汽车减少20%~30%,公交车因此较以前提速25%。07年2月,伦敦更将征收道拥堵费的范围扩大到伦敦西部的肯辛顿、切尔西等富人区。
2008年3月31日,美国纽约市议会表决通过了在曼哈顿区征收交通拥堵费的提案。根据提案,从早6时至晚6时,纽约市曼哈顿区60街以南到华尔街商圈段将加征塞车费,收费标准为轿车每天8美元,卡车每天21美元,出租车多收1美元附加费。上述段居民的车库免税优惠同时被取消。但最终由于反对者众多而不得不搁置这项计划。
不过目前为止,交通委表示2016年只是启动研究,并未明确何时开始征收拥堵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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