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德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齐鲁网青岛12月28日讯12月28日,青岛市中级公开开庭审理青岛市黄岛区两女孩被害案,被告人李德彬因涉嫌故意、抢劫被提起公诉。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中,被告人李德彬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将择日宣判。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6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李德彬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与开拓口,见被害人庞某某(女,1995年9月生)独自行走,遂尾随至创业东侧绿化带处拦住并纠缠、。后李德彬将庞某某带至创业西侧某厂区栅栏旁,先托举庞某某翻过栅栏至厂区内,庞某某趁机向西跑并大声呼救,李德彬追上庞某某,先用手掐庞某某颈部数分钟,后持石块击打庞某某头部数下,致庞某某死亡。李德彬将庞某某遗落的一部手机,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2015年6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李德彬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中学公交车站附近抢劫。当日21时30分许,李德彬见被害人金某(女,1993年3月生)独自行走,便尾随至人行道处,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金某呼救,李德彬遂采用勒颈、捂嘴等手段将金某拖至边绿化带内,用手掐金某颈部数分钟致其死亡。后李德彬将金某挎包内的两部手机,劫得金某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现金人民币200余元逃离现场。
2015年6月25日17时许,被告人李德彬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某原单服饰店抢劫。李德彬先以购物为名刷银行卡支付部分款项,后谎称等人送钱在店内停留,趁该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因见他人进入,怕事情败露遂逃离现场。
2015年7月7日21时许,在省市呼兰区一旅馆内将被告人李德彬抓获。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德彬故意,致人死亡;以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拨打新闻热线,或登录齐鲁网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诚邀合作伙伴。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电视属21个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电视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之,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