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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讯820安庆4地块取消拍卖 其中2转挂牌
  •   原定于明日(8月20日)拍卖的庆自然出字〔2019〕58、59、60、61号地块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拍卖,其中,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转为挂牌。

      1.庆自然出字〔2019〕59号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菜市场)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85%,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

      2.庆自然出字〔2019〕60号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60%,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40%。

      3.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1)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19〕59号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有关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59号地块内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68平方米,男人冬泳 打一食品要求占地。并配建中心菜市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要求占地。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

      (3)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58号地块内配建18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723平方米,须优先建设。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金),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宜秀区人民向竞得人办理净地(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7)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60号地块内独秀大街与皖江大道交叉口,依据规划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高端商业综合体,建成后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商业综合体内应设置一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书城,自营业态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否则视为违约,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2)庆自然出字〔2019〕60号地块竞得人自持的商业综合体须为新型O2O购物中心,该新型O2O购物中心应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聚焦零售模式,实现推广平台与物流仓储系统信息共享、会员数据化,达到推广、引流、浏览、购买、支付、交付、数据与会员的线上线下全流程打通,为消费者提供全新购物体验。否则视为违约,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2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迎江区负责监督落实。

      (3)竞得人自持房屋的、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迎江区人民在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明。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名下。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其中集中商业综合体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开业运营。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地,由迎江区人民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7)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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